山东省首批分餐制示范单位公约
发布时间:2020-07-19为推进《餐饮分餐制服务指南》国家标准和《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山东省地方标准的实施,引领健康文明餐饮的新风尚,筑牢“舌尖上”的防疫线,杜绝病从口入,保障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健康安全,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在省文明办、市场监管局、文旅厅、卫健委、商务厅的指导下,评选出山东省首批50家“分餐制示范单位”。
首批“分餐制示范单位”一致同意积极学习践行分餐制标准,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特制定《公约》如下:
一、组织员工认真学习《餐饮分餐制服务指南》国家标准和《餐饮业分餐制设计实施指南》山东省地方标准。
二、结合自身特点,制定符合餐饮分餐制标准的经营管理模式、食品生产流程、餐桌服务流程及相关制度。
三、应在餐饮服务场所配置带有红色分餐标识的专用分餐餐具,即:分餐公勺、分餐公筷、分餐公叉、分餐公夹等。
四、营造分餐制标准实施氛围,引导并服务顾客在就餐时按照分餐制标准取食用餐。
五、主动邀请并接受主管部门和广大消费者到示范单位现场检查监督。
以上《公约》经由山东省首批50家分餐制示范单位共同约定,并共同遵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