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 关于评选2018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 关于评选2018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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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 关于评选2018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3

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及健全“6+1”协调推进体系,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于2018年8月成立。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以及省文旅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广大会员积极努力、发奋进取,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全省精品旅游产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奖项名称

1、改革开放40年山东省精品旅游功勋人物;

2、山东省乡村振兴精品旅游齐鲁先锋;

3、山东省精品旅游先进单位;

4、山东省精品旅游先进个人;

5、山东省精品旅游最具影响力品牌;

6、山东省精品旅游高品质服务奖;

7、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优秀专业委员会;

8、山东省精品旅游最佳传播奖。

二、先进奖项评选数额

1、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在已经组建并开展活动的专委会(含市地旅促会)中评选;

2、山东省精品旅游先进单位按全体会员单位数量15%评选;

3、山东省精品旅游先进个人评选100名;

4、改革开放40年山东省精品旅游功勋人物评选40名;

5、山东省精品旅游高品质服务奖按全体会员单位数量的10%评选;

6、山东省精品旅游最具影响力品牌按条件据实评出;

7、山东省乡村振兴精品旅游产业先锋按条件据实评出;

8、山东省精品旅游最佳传播奖按条件据实评出。

三、先进奖项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并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

2、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安排、见实效;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有切合实际的方案和路径;精品旅游产品与服务呈现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态势和创新化的经营管理模式;精品旅游的品牌建设、产业融合、招商引资、高新技术导入等方面成效显著。

3、积极响应省精品旅游促进会的工作安排,行动领先、落实见效。

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

(二)各奖项具体要求

1、功勋人物奖项应突出全国领先、全省领军的标杆形象,拥有旅游及相关行业20年以上的创业资历或者在本行业具有突破性的创新成果和突出贡献。

2、乡村振兴精品旅游先锋应突出个人在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方面所作出的贡献,在培育文明乡风、改善农民精神面貌、精准扶贫、推动乡村生活富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3、先进单位奖项应突出具有优秀的企业文化,能根据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打造新定位、树立新目标、构建新体系、增添新动力,能够引领区域经济发展或在本行业中具有引领地位。

4、先进个人奖项应突出在精品旅游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拼搏奉献精神和模范表率作用。

5、最具影响力品牌奖项应突出既有品牌的山东文化魅力,以及在国内、国际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6、高品质服务奖项应突出精品旅游软件的建设成效,服务模式及流程创新,服务品质及消费者满意度领先。

7、优秀专业委员会奖项应突出组织会员活动的数量与效果;积极研究本专业的发展规律、发展模式,为精品旅游发展献计献策。

8、最佳传播奖为新闻媒体专设。应突出参与精品旅游活动的积极性,播发稿件的数量、质量及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

四、先进奖项评选程序

1、评选采取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各参评单位对照评审条件,认真填写《先进奖项申报表》。于2019年1月10日前上报省精品旅游促进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春林 15666019987   于佩佩 15253190376    

邮箱:jplycjh@163.com   传真:0531-81626505

2、省精品旅游促进会成立先进奖项评审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评选工作。各奖项经专家组评审后,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3、获奖名单在省精品旅游促进会官网上进行公示。

4、奖项评选及公示结果报省精品旅游促进会会长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先进奖项评选活动拟于2019年2月15前完成。获奖单位及个人将在2019年3月召开的省精品旅游促进会会员大会上予以表彰。 

附件1:旅促会2018年度“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

附件2:旅促会2018年度“先进集体”申报(推荐)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

2018年12月26日


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 关于评选2018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03

各专业委员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及健全“6+1”协调推进体系,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于2018年8月成立。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以及省文旅厅、省发改委、省民政厅等部门的关心支持下,广大会员积极努力、发奋进取,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里,开创了工作的新局面,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为了总结经验、鼓励先进、推动全省精品旅游产业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发展,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开展2018年度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先进奖项名称

1、改革开放40年山东省精品旅游功勋人物;

2、山东省乡村振兴精品旅游齐鲁先锋;

3、山东省精品旅游先进单位;

4、山东省精品旅游先进个人;

5、山东省精品旅游最具影响力品牌;

6、山东省精品旅游高品质服务奖;

7、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优秀专业委员会;

8、山东省精品旅游最佳传播奖。

二、先进奖项评选数额

1、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优秀专业委员会在已经组建并开展活动的专委会(含市地旅促会)中评选;

2、山东省精品旅游先进单位按全体会员单位数量15%评选;

3、山东省精品旅游先进个人评选100名;

4、改革开放40年山东省精品旅游功勋人物评选40名;

5、山东省精品旅游高品质服务奖按全体会员单位数量的10%评选;

6、山东省精品旅游最具影响力品牌按条件据实评出;

7、山东省乡村振兴精品旅游产业先锋按条件据实评出;

8、山东省精品旅游最佳传播奖按条件据实评出。

三、先进奖项评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拥护并积极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部署。

2、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有安排、见实效;实施新旧动能转换有切合实际的方案和路径;精品旅游产品与服务呈现高质量、高效益的发展态势和创新化的经营管理模式;精品旅游的品牌建设、产业融合、招商引资、高新技术导入等方面成效显著。

3、积极响应省精品旅游促进会的工作安排,行动领先、落实见效。

4、无违法违纪的不良记录。

(二)各奖项具体要求

1、功勋人物奖项应突出全国领先、全省领军的标杆形象,拥有旅游及相关行业20年以上的创业资历或者在本行业具有突破性的创新成果和突出贡献。

2、乡村振兴精品旅游先锋应突出个人在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旅游方面所作出的贡献,在培育文明乡风、改善农民精神面貌、精准扶贫、推动乡村生活富裕方面所取得的成绩。

3、先进单位奖项应突出具有优秀的企业文化,能根据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要求,结合企业实际,打造新定位、树立新目标、构建新体系、增添新动力,能够引领区域经济发展或在本行业中具有引领地位。

4、先进个人奖项应突出在精品旅游产业新旧动能转换中的拼搏奉献精神和模范表率作用。

5、最具影响力品牌奖项应突出既有品牌的山东文化魅力,以及在国内、国际的知名度、美誉度和影响力。

6、高品质服务奖项应突出精品旅游软件的建设成效,服务模式及流程创新,服务品质及消费者满意度领先。

7、优秀专业委员会奖项应突出组织会员活动的数量与效果;积极研究本专业的发展规律、发展模式,为精品旅游发展献计献策。

8、最佳传播奖为新闻媒体专设。应突出参与精品旅游活动的积极性,播发稿件的数量、质量及收视率、收听率、点击率。

四、先进奖项评选程序

1、评选采取自荐和推荐两种方式,各参评单位对照评审条件,认真填写《先进奖项申报表》。于2019年1月10日前上报省精品旅游促进会秘书处。

联系人:李春林 15666019987   于佩佩 15253190376    

邮箱:jplycjh@163.com   传真:0531-81626505

2、省精品旅游促进会成立先进奖项评审领导小组和专家组,负责本次活动的组织评选工作。各奖项经专家组评审后,报评审领导小组审核。

3、获奖名单在省精品旅游促进会官网上进行公示。

4、奖项评选及公示结果报省精品旅游促进会会长会议审议通过。

5、本次先进奖项评选活动拟于2019年2月15前完成。获奖单位及个人将在2019年3月召开的省精品旅游促进会会员大会上予以表彰。 

附件1:旅促会2018年度“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

附件2:旅促会2018年度“先进集体”申报(推荐)表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山东省精品旅游促进会

2018年12月26日